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吉林村委附近有机肥企业(位于皇氏乳业基地内)发酵时气味很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镇政府反映处理,效果不佳。”问题(受理编号:****************),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轮第*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吉林村委附近有机肥企业(位于皇氏乳业基地内)发酵时气味很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调查核实情况。****年5月**日,我区组织兴宾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桥巩镇人民政府到广西来宾绿元肥业有限公司核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建在半封闭大棚内,划分为生物菌发酵培育区、原料区、混料区、发酵区、陈化区、成品区。车间内堆存有大量各工段半成品有机肥,车间外地面、道路上散落有少量牛粪,闻到较浓的臭味。经查,该公司将牛粪、中草药渣、木糠、糖蜜及生物菌混合搅拌,喷洒益生菌除臭,在发酵过程中进行多次翻动搅拌,翻动中产生的臭味未采取除臭措施,臭味散发至外环境影响居民生活。该情况基本属实。
(*)关于群众反映“曾向镇政府反映处理,效果不佳。”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年3月**日,兴宾区桥巩镇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广西来宾绿元肥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发酵过程中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年3月**日,兴宾区桥巩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广西来宾绿元肥业有限公司在处理有机肥时要及时喷洒除臭剂,企业也保证按要求整改。****年4月7日,广西来宾绿元肥业有限公司委托第*方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该情况基本属实。
综上所述,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我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是及时喷洒益生菌等生物除臭剂,特别是对每次翻动搅拌要及时喷洒,减少臭味的产生;*是完善厂区雨污分流设施,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或有效围挡,及时清扫掉落的牛粪等有机肥,防止粪污随雨水排到外环境;*是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环保责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年6月**日,我区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检查跟进整改情况,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做了相应的整改:1.厂房*周已用塑料挡板进行围挡;2.在厂区堆料处均铺设了管道,用于喷洒除臭剂;3.厂区周边雨污分流设施已完善。经现场核查,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年**月**日,经现场核查,在该有机肥企业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整改完毕后未收到群众有关该企业的臭味问题投诉。
(*)整改成效:经现场核查,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臭气扰民问题已解决,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年1月**日-****年1月**日,共7天。
(*)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年1月**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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