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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资格预审公告
江苏 南京市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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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招标 |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详情

编号: *********-****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元,其中财政性资金:******.***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以东、玉麟路以西、汉侯路以南、和凤路以北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元
2.8 招标内容: 建筑智能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市江宁妇幼保健院(江宁国际医院)新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包含全光网络系统、程控电话交换机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覆盖、数字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安全运维平台、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电梯*方对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远程示教系统、时钟系统、机房工程、中央不间断电源集中供电***、候诊叫号系统、会议系统、病房热水控制系统、智慧病房系统、行李及人员通行安检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2.**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级(含)**。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自****年5月6日至****年5月**日止,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6幢**层****室)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办法
6.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6.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南京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6.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库除外)智能化工程。注:含有智能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智能化工程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4 ①、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制;②、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③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信用评分)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技术文件得分。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有投标单位与进入下一阶段的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6.00分
投标报价:78.00分
其他评分因素:6.00分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报价评审偏差
报价评审偏差总分: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优:2.00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00分;)
8)项目经理答辩: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共2道题目,每题1分,满分2分。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未答辩的不得分。答辩形式:现场书面答辩。题目由评审委员会出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7)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备注: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信用评价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具体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致。如不*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8.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在资格审查截止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B区4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预审。
8.4、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6幢**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项目承诺书查看地址:****://***.***.**.***/*******/*******/****************/*****************.****?*******=********-****-****-****-************&***;*********=***_*******&***;*********=***********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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