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包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年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地区绥化路以西、复旦街以北、南兴街以南围合区域第**栋商服2层**号房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谐大道、西宁南路、南兴街、哈尔滨大街围合区域第*栋1单元**层****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如下:(*)~(*)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2“高压蒸汽灭菌器”不满足磋商文件序号1、5、8、**、**、**、**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3“正置荧光显微镜”,没有明确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3“正置荧光显微镜”不满足磋商文件序号8、**、**、**、**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4“尿液分析仪”不满足招标文件序号2、6、**、**参数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
****年5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